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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學位考試流程
- 碩士班學位考試流程
- 博士班學位考試流程(建置中)
- 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
一、選定指導教授
研究生入學後,應於第二學年結束前選定指導教授。
二、學科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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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十月及三月之最後一週星期五考試,應用英語碩士班另有四月及十一月之考試,並於考試日一個月前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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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得於具審查機制之國際研討會、學報或期刊等發表一篇論文申請抵免學科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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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論文大綱口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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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科考試通過後於自訂之口試日十五天前提出申請,且應於一週前張貼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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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論文口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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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通過論文大綱口試且(2)修畢最低畢業學分(含論文指導),(3)完成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」及(4)系所規定之事項後,須於自訂之口試日前一個月(30天前)併同「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(論文原創性比對)」提出口試申請,前述自訂之口試日應於每學期6月30日或12月31日前完成,並於一週前張貼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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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畢業離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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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試通過後並完成(1)論文修改(指導教授同意之版本),(2)逕至本校圖書館網站將論文全文(含教授簽名之審定及電子學位論文上傳自我檢核表)上網建檔,(3)列印授權書(應立即公開)簽名後將影本裝訂於審定之次頁,(4)將完稿之論文(含封面及書背)檔案先送系辦確認再付印平裝本(論文封面需上光,紙張為"萊紙基重240gsm淺黃色”,離校時繳交系辦1本、校圖書館1本及註冊組(或進修學院)1本,(5)完成離校手續據以取得畢業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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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暨指導教授申請
博士生入學後於年結束前選定指導教授。
二、論文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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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十月及三月之最後一週星期五考試,並於考試日一個月前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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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得於具審查機制之國際研討會、學報或期刊等發表一篇論文申請抵免學科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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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碩士班學科考試申請表」
三、論文大綱口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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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科考試通過後於自訂之口試日十五天前提出申請,且應於一週前張貼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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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碩士班論文大綱口試申請表」、「碩士班論文大綱口試公告格式」、「碩士班論文大綱口試成績報告表」、「應用英語碩士班論文大綱口試成績報告表」
四、論文口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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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通過論文大綱口試且(2)修畢最低畢業學分(含論文指導),(3)完成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」及(4)系所規定之事項,得於口試一個前併同「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(論文原創性比對)」提出口試申請,口試應於每學期6月30日或12月31日前完成,並於一週前張貼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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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(含聲明書)」或「應用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表(含聲明書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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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博士班論文口試公告格式」、「博士論文中英文審定頁」或「應用英語碩士班論文中英文審定頁」、「博士論文封面及書背格式」或「應用英語碩士班論文封面及書背格式」、「博士學位論文考試評分表」、「博士學位論文考試成績登錄表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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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應用英語碩士班學生畢業程序申請表」
五、畢業離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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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試通過後並完成(1)論文修改(指導教授同意之版本),(2)逕至本校圖書館網站將論文全文(含教授簽名之審定及電子學位論文上傳自我檢核表)上網建檔,(3)列印授權書(應立即公開)簽名後將影本裝訂於審定之次頁,(4)將完稿之論文(含封面及書背)檔案先送系辦確認再付印平裝本(論文封面需上光,紙張為"萊紙基重240gsm淺黃色”,離校時繳交系辦1本、校圖書館1本及註冊組(或進修學院)1本,(5)完成離校手續據以取得畢業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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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電子學位論文上傳自我檢核表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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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圖書館研究生離校注意事項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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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離校手續單」(辦理線上離校程序者免填)